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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疗效风险:精神病与任何疾病一样存在四种治疗结局:
1、治疗有效及疾病治愈;
2、治疗是疾病部分好转但无法治愈,疾病进入慢性阶段;
3、疾病治疗无效,病情继续加重,或者产生各种副反应;
4、疾病或其他因素导致患者死亡。
二、住院期间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
1、治疗过程中原有合并疾病发生病情变化,或突然加重,严重者甚至死亡(受条件限制,原有合并疾病可能入院时不能被发现);
2、住院期间可能突发新的疾病,新的疾病可能导致身体严重损害,严重者甚至死亡;
3、猝死:是指患者无任何征兆情况下突然死亡。
三、安全风险:
1、自杀及自伤自残:撞墙、吞食异物及有害物质、自缢、锋利器具伤害身体或割脉、藏药、跳楼等;
2、暴力行为:打架、对别人语言暴力、暴力导致自己受伤、暴力致使他人受伤甚至死亡、暴力致使公共财产受到破坏等;
3、逃跑:逃跑后发生继发安全问题,如伤人、车祸等。
4、拒食和拒绝药物治疗:拒食导致严重营养不良、胃肠道疾病、器官衰竭甚至死亡;b拒绝药物可能致使精神病下发生各种安全事故;c拒绝药物导致原有精神病和合并疾病加重,可能出现新生疾病。
四、治疗风险:
1、药物副反应及不良反应(见下页);
2、药物个体风险:过敏、超敏或超低耐受性;
3、强制治疗过程中的局部损伤:保护性约束是局部肌肉、关节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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