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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共赢】楚雄州与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签约合作

作者: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日期:2025-03-18 字体: [小] [中] [大]

2025年3月12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陈翡敏带队赴北京,就楚雄州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精神卫生人才培养与能力提升工作,与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商谈并签署合作协议。

在双方见面会上,陈副州长与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心主任付强就双方合作事宜进行深入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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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强主任对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陈翡敏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付强主任表示,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高度重视与地方医疗机构的合作,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政策指导、技术支撑、人才培养、经验总结推广等方面给予楚雄州全力支持,助力楚雄州构建整合型精神卫生法治体系,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 

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陈翡敏对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长期以来对楚雄州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此次签约合作是楚雄州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楚雄州将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抓手,加快推进整合型精神卫生法治体系建设,重点围绕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精神卫生防治机制体制建设等,全面提升楚雄州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经过深入交谈,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未来三年,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人才培养与交流、政策制定与推广、绩效评价与示范推广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探索整合型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的创新模式,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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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作,将对提升楚雄州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水平,推动整合型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智才,州委卫健工委书记、州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许嘉鹏,州委卫健工委委员、州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静媛,州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李中才等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供稿:门急诊科  李振华

编辑:王敏

审核:吴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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