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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日期:2018-07-26 字体: [小] [中] [大]

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州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要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领导班子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发言等制度,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在全系统落细落实,严防“四风”反弹。持续加强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等规定,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自律,塑造清风正气形象。

加强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医院干部职工对党纪国法和行业纪律心存敬畏,把遵纪守法作为做人的底线、从业的红线,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干部职工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坚持领导干部谈心和廉政谈话,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完善明查暗访督查制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深化“阳光工程”建设,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推进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医疗机构药械采购、使用等全程的分类阳光公开和廉政风险预警。

继续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探索建立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做好风险防控信息平台使用效果分析,实现对管理权力和医疗服务廉洁风险的动态监控。顺应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开展工作,重点查处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和干部职工违纪违规问题,盯紧健康扶贫、药品耗材购销、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为建设一支人民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队伍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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