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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日期:2019-09-25 字体: [小] [中] [大]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7101000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州辖区内精神卫生公共服务及精神疾病医疗服务工作;承担全州辖区内各类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和科研、教学工作;承担全州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任务;协助或接收公安、民政、残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转送的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和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科普宣传工作;开展全州县(市)乡(镇)村三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精神疾病防治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及评估等工作;承担州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类人员应急障碍的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预防等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医院改革发展的公益性方向,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成立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医改工作推进会,对医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分析,推进医改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了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落实医改运行机制,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并申请调整了三级甲等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医改目标,合理控制医疗收入增长幅度。

2、全面强化医疗护理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以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为主题、以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为目标,严格落实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全州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建立完善四项制度,在原有便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候诊椅、饮水机、充电系统、自助检查报告打印系统等便民服务设施。

3、履行职责,规范管理服务全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抓严抓实全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全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培训,加强对州内精神病专科医院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推进医联体建设,强化分级诊疗。 与楚雄州九县人民医院签署帮扶协议,每月定期派出医务人员到各县医院开展帮扶工作。到各县人民医院坐诊和带教查房;同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建立对口支援协议,对孕产妇进行心理疏导;组织参加巡诊义诊,到禄丰县、牟定县和楚雄市开展残疾评定,义诊和健康知识讲座。通过资源整合,健全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预约转诊服务,促进医院发展。

5、严格规范药品管理。全面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目前除已到州卫计委备案采购的2个药品外,全部实现药品采购“两票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一类、二类管理规范,严格实行双人管理,定点摆放,账目清楚。

6、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积极开展科研工作。2018年派出2名医生到上海精神卫生中心规范化培训,省外短期学习11人次,省内短期学习班56人次,州内短期学习24人次,继续医学教育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完成省级继教培训项目2项,组织进行院级业务学习及培训,提高了医护人员对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的应急能力。开展了多参数生物反馈治疗和小脑电刺激治疗两项新技术。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18年度收入合计725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7.31万元,占总收入的13.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6284.47万元,占总收入的86.68%;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34万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对比收入增长6.98%,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18年度支出合计606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7.17万元,占总支出的99.11%;项目支出53.8万元,占总支出的0.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4.7%,主要原是医疗业务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07.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97%,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支出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公立医院方面支出31.5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医疗设备采购、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

2、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重性精神疾病预防控制, 卫生应急等方面。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人才培养、医疗服务建设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1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资产总额10681.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87.07万元,固定资产3972.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21.4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7.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8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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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7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7101111


附件:

公开附表2019092402381698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