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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7101000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或本院)是楚雄州唯一一所公立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始建于1979年4月,系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革命委员会《关于成立州精神病院的通知》(革发〔1979〕23号)文件设立,医院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阳光大道。属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及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及管理的独立核算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医院承担着全州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康复、人才培养、科研教学和公共卫生管理等职能,医院积极引进新技术、新疗法,在经颅磁场治疗、无抽搐电休克治疗(MECT)和睡眠呼吸监测方面技术成熟过硬,创造了自己的特色优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院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17年度收入合计677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5.09万元,占总收入的22.5%;事业收入5252.14万元,占总收入的77.5%。总收入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077.65万元增幅为18.91%,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收入增加和财政补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2017年度支出合计578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2.58万元,占总支出的94.37%;项目支出326.16万元,占总支出的5.63%;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08.23万元,增幅3.73%,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成本支出增长,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长;另外2017年8月起本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局对本院进行专项补助,项目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本院2017年度用于保障正常运转基本支出5462.58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38.16万元,降幅0.69%,主要原因是本院出台了相关成本节约措施。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院2017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6.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99万元,增幅328.2%,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起本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局对本院进行专项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27%。与上年对比增加455.26万元,增幅42.73%,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起本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局对本院进行专项补助,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基本支出情况
本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8.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9.77万元,增幅21.2%。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增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100%。
2. 项目支出情况
本院2017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6.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99,增幅328.2%,主要原因是2017年8月起本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局对本院进行专项补助,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院资产总额9503.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77.37万元,固定资产3902.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2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09.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9.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7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院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7年度本院无需要说明的名词解释。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州二院20180919035013241.xls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7101111
附件: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pdf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收入决算表.pdf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收支决算总表.pdf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pdf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pdf
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支出决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