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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日期:2024-09-25 字体: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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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承担全州辖区内精神卫生公共服务及精神疾病医疗服务工作;承担全州辖区内各类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和科研、教学工作;承担全州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任务;协助或接收公安、民政、残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送至的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和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科普宣传工作;开展全州县(市)乡(镇)村三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精神疾病防治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及评估等工作;承担州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类人员应急障碍的心理咨询及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预防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在年度预算编制、绩效目标设立、预算执行、预算绩效跟踪、年度决算、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均按财政部门的要求,认真编制预算绩效指标体系,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认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共同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形成结果科学、评价客观、过程严谨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建设方面,根据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预算、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我单位专门成立了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会是我单位预算业务管理决策机构,各业务科室是预算编制机构,财务科是预算执行、汇总、分析、控制的关键部门,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工作,对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

2、内控管理

我单位根据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实施的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建设完成了《楚雄州精神病医院内控管理手册(第一册)》、《楚雄州精神病医院内控管理手册(第二册)》和《楚雄州精神病医院内控管理手册(第三册)》,对我单位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实现了我单位六大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

3、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资产管理责任到人的工作。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全面清理清查单位各项资产,建立健全资产档案,为单位的各项资产建立完整的信息卡片,记录资产变动情况,将资产使用人、保管人、责任人统一起来,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资产管理责任到人制度,减少资产流失;二是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并按照数量、金额登记明细账,编制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面上能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加强采购管理。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采购”的管理要求,对于未纳入预算的采购,不随意组织实施,确需急用但又没有预算的采购,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履行“三重一大”程序及预算调整程序后实施采购。

4、绩效管理

我单位绩效管理的目标是着力解决当前工作效能不够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等问题,促进各科室科学合理、及时、有效地运用医院资金,努力提高重大项目执行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落实,实现政府工作的最佳绩效。

围绕上述目标,我单位制订了《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IOE绩效管理分配实施方案》,从考核内容、考核原则、考核方法等各方面进行规范。

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围绕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人才队伍建设

2023年度,我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精神心理人才和科研培育,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一是充实医院人才队伍力量。通过公开选调、考察选调、紧缺人才招聘、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及青年见习人员等方式充实了医院人才队伍。二是健全内部制度措施,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规定、在职职工攻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以及医院人才队伍发展激励办法等制度措施。三是加强内部培养力度,目前,2人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2人报名参加昆明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培养有潜质的技术人才推荐成为“兴楚名医”和“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023年1人被评选为兴楚名医。四是坚持送出去和请进来同时着力,结合医院人才进修培养计划,选送专业骨干到省内外进行短期和中长期的进修培训,进一步夯实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五是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2023年组织院级业务学习培训16场次,培训3850人次;开展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儿少精神疾病的治疗新进展》、州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影像诊断进展》培训班各1期,培训600余人次。全院医务人员参加远程医学教育303人,占卫生技术人员的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总支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保卫科)、后勤科(膳食科)、人事科(老干部管理科)、财务科、总会计师室、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医学装备科、医保办、纪检监察审计室(投诉管理办公室)、质量控制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信息科(病案管理室)、老年精神科(一病区)、物质依赖精神科(二病区)、重症精神科(三病区)、妇女儿童精神一科(四病区)、妇女儿童精神二科(五病区)、药剂科、检验科、功能科、门诊(急诊科)、临床心理科、临床心理二科、临床心理三科、临床心理四科、康复科、公共卫生科、中医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2人(离休0人,退休92人)。

年末其他人员16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自有资金开支16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收入及支出,《“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收入及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13774326.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30691.75元,占总收入的9.7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4840841.06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3.3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902793.34元,占总收入的6.9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363308.16元,增长15.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6322.60元,下降10.8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5040187.38元,增长18.85%;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669443.38元,增长26.78%。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的增长主要为医疗业务收入增长,门诊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项目拨款支出减少,具体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减少及本年无楚雄州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21742566.14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44290.49元,占总支出的92.36%;项目支出9298275.65元,占总支出的7.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152044.23元,增长18.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120671.94元,增长27.31%;项目支出减少4968627.71元,下降34.8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为强化精神心理人才和科研培育,增强医院核心竞争力,医院医疗业务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444290.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689964.90元,占基本支出的63.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40754325.59元,占基本支出的36.24%。在职人均日常支出为362723.5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98275.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1600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专用设备购置。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第10期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

3.州属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

4.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州级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专用设备采购。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1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素养、健康巡讲及心理健康教育。

6.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054703.30元,主要用于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疑似患者筛查确诊、贫困患者门诊服药治疗补助、高风险患者应急处置和对随访康复服务的技术指导、项目管理技术指导、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质控、心理援助热线运营维护等七个方面。

7.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265.00元,主要用于医疗专用材料的购置。

8.一线医务人员及援沪医疗队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21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承担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援沪医疗队临时性工作补助。

9.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项目7883702.85元,主要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0.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科研合作项目604.50元,主要用于科研合作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0691.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与上年相比减少1346322.60元,下降10.8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项目拨款支出减少,具体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减少及本年无楚雄州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5941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46077.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8%。主要用于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由于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所以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资产总额147907940.78元,其中,流动资产79311446.16元,固定资产48499400.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313677.98元,无形资产7326904.63元(净值),其他资产8456511.5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61683.3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32733.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82.2平方米,账面原值496245.01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92736.00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6913709.0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770.00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7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45584.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2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30421.5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2212.9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08502.0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60503.5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x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7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