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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祭祀】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作者:楚雄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 日期:2024-04-03 字体: [小] [中] [大]

医院党员干部职工:

“序春草绿,又值清明。” 在这慎终追远、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倡导廉洁祭祀,特向医院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祭祀。祭祀活动重于心不拘于行。倡导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祀方式,不随意在路边、山林、草地、山边等场所焚烧纸钱、冥物,不燃放鞭炮。大力倡导通过家庭分散追思、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祀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故人。

二、推行移风易俗,开展节俭祭祀。牢固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对在世的老人多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祭奠已故老人,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以文明简朴丧葬仪式来告慰先辈,寄托哀思,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低俗活动。

三、党员干部带头,倡导文明祭奠。全院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移风易俗的践行者,文明祭祀的执行者,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倡导殡葬改革、文明祭扫、安全祭扫、移风易俗、节俭治丧、廉洁过节新风尚,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革除祭祀陋习。大力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以良好家风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党风政风转变,着力营造文明、绿色、环保、安全祭扫的氛围。

四、守住纪律红线,廉洁祭祀。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要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坚决做到以下九个方面:严禁公车私用,私人祭祀扫墓一律不得使用公车;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野外用火,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购买祭奠用品;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私人扫墓、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人员或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借扫墓祭祀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用公款进行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祀。

文明祭祀,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行,以负责任的态度和实际行动,以文明、廉洁、绿色的祭祀方式,追思先辈,祭奠逝者,为践行文明新风作出贡献!


中共楚雄州精神病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供稿:纪检监察审计室 刘朝平

审核:杨先炳

编辑: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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